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

相機與我

好像看到了她的信息,不過是在二手傳統相機拍賣文章上。

[NIKON F80D 銀黑機 無摔無傷 功能皆正常]

[外觀還算新的 不會有舊舊的感覺~~]

[欲售3500 輔大 捷運新埔站 台北醫院 可面交~~]

[意者請回站內信~~]

[另有NIKON AF 24-85D F2.8-4 出售~~]


前面這兩個攝影器材,並沒什麼了不起。一台尼康底片時代末期的普及機,電子的,會自動對焦和曝光的相機,二手價不高。後面那隻鏡頭,有點小名氣,尼康小三元曾經入選過。我也曾經用過,在拍攝劇場光源不足的環境下,全開光圈,畫面十分之軟,並不實用。前面兩個地點我很熟悉,這是同一個故事。但是多了一個沒什麼印象的地點,台北醫學院。雖然我曾在那有一個非常爛的作品在那裏演出,被演員嫌死了我寫的醫學倫理劇本,叫做:消失的微笑。我記得寫那個劇本時,我正經歷一場感情的結束,勉強寫完,但我知道那不是一個專業編劇的藉口。但那個劇本爛就是爛,最後PAY還被扣了五千。

這一組相機加鏡頭,讓我想起一個地方,那是離新埔站滿遠的地方,須要先轉公車,最後走滿長的一段路,途中會經過一條地下道。(台北縣常常出現的那一種隔開火車鐵軌的做法。)當時你還在念台藝大,我在你租的房子看過這組相機加鏡頭。當你從箱子裡頭拿出來時,我確知我那時的心情十分雀躍,因為我遇到了一個跟我有著同樣興趣的女生,我記得你還有一台NIKON D60,這是台數位單眼相機。顯然不在拍賣名單上,這是數位時代司空見慣的事。人們覺得數位機身實用,拍再多都不用花錢。而底片機,若你沒在拍底片,或是你根本不知道去哪裡可以沖洗底片。這相機對你來說是完全沒有用處的。因此有人一定會先賣掉沒有用的底片機。

至於24-85這支鏡頭,我想先談談我第一枝鏡頭,NIKON AF 28-85mm F3.5-4.5,那是我考上高中加入攝影社時,我爸買給我的第一台相機NIKON FM2 配著就是這支28-85。光圈不大,解析力頗高,變焦鏡的入光量跟我目前拿的鏡頭和相機完全是兩回事,算是只能在晴天用的鏡頭。我記得我第一次看到這支鏡頭時,我心裡頭是很激動的。就像是新認識的兩個人,拼了命在找彼此契合的點一樣。而竟然是我的第一支尼康鏡頭跟你的鏡頭系出同門同款。接著我覺得攝影這件事,並沒有我以前想像得這麼孤獨,或許可以跟自己心愛的人一起很開心地拍照。雖然我跟你交往的期間,並沒有那麼多時間,可以去哪個地方短期旅行走走拍拍。不過我還是記得我跟你去過附近的林家花園,我秀了一手街拍,拍白天的南雅夜市。我還跟你吹牛,我主修街拍,一種SNAP環境和行人的拍法,不改變看到的事物和景像,而是單純被動地記錄下當時的畫面,用構圖和MOMENT去贏取一張好照片的價值。這是馬格蘭通訊社一脈相承下來,在現在拍MODEL司空見慣的攝影創作手法,顯然我的街拍是老掉牙和古典保守的。

寫到這,我並不知道也不確定,這是否真的是妳在賣這套相機,或是妳託你的朋友賣 WHATEVER。不過兩個面交地點對我來說都十分地敏感,一是你住過的地方,最近捷運站就是新埔站。(雖然據妳最後跟我說過,你已經搬離了那裡,但是那離你的學校還是很近,再者我也不知道妳畢業了沒?不過目前我研四依然沒有畢業,行文的時間,我正在趕寫畢業劇本:世界末日。)新莊的輔大,這是一個我印象中的小學校,規模像是鄉下學校。(我不管這裡頭出了多少的戲劇人才,是我的前輩和老師,像是馬汀尼和紀蔚然等等都是。)但她真的很小,小到你從門口走進去,一不小心多走了一下,就會過頭。

不過我在輔大裡頭辦過攝影展。不過不是我拍的。是她拍的。卻是我佈展的,用我大學攝影社學過辦展的經驗為你布展。我記得我當時,我並不十分甘願佈展,一方面裡頭掛得都不是我的作品,輔大在我的美學字典裡又是我完全不喜歡的地方。縱使一切令我不甘願的因素,我仍是替那些你前天用卡紙冷裱好的攝影作品,綁上了釣魚線,一張一張按照我跟你討論過的順序,一張一張地高低適中,間隔剛好地擺放完成。一幅你說你老師替你提的字,是攝影展的題目: 嬉遊記。這題目像極你拍照的風格,都是妳去玩過的地方,有絲路,有台東,這些我不曾跟你去過的地方。你用你年輕歲月愛去遊玩的地方,愛玩的相機,嬉戲似地拍了留下了一幅幅畫面,辦成了一個屬於你的第一個攝影展,卻也是我第一個替人辦的攝影展。我再重申一次,我並不甘願為你佈展。但因為我曾愛過你,也愛你愛過的相機,或著說是攝影(目前仍是)。所以我幫妳搞定妳的展覽。據說當時非常成功。因為展期期間我並沒有去,只有撤展和把照片搬回你家時,我才出現,把我身為佈展工人應當盡的職責盡完。

我曾經寫過另一篇文章,貼在楓橋驛站的BBS NTHU板上,是寫給另一個女孩的。原因是目前正夯的低價高質感的傻瓜相機,OLYMPUS MJU II 被我的初戀女友借去了,(為什麼借?我忘了,應該是她要跟她同學去哪玩?!)分手後,她並沒有還我相機,我倒是有把他放在我這修理的電腦,拿去她家還她,我記得那個她帶著長髮的背影,站在電腦旁邊,那個連離別也不願看我的背影。我也記得我朋友為了幫我出氣,翻了幾圈的迴旋踢,踢了那電腦幾下(謝謝你,泰拉同學)我在文章結尾寫到,我應該忘記mju II而是去買一台更高檔的CONTAX T2,但是後來我並沒那樣做,只是守著NIKON到了工作,以及去念了一個編劇的研究所。

拉拉雜雜寫了一堆,全是因為看到那一篇二手相機的拍賣文章所致。我依然不知道是不是你要賣,但我有一個衝動是想把他們買下來。但是後來想想不對,我買了代表我過不去那一段。但是我想念那台拍底片的相機,以及那隻與我第一支鏡頭系出同門同款的鏡頭。如果可以,我會告訴它們(是指相機和鏡頭):「沒關係,世界上還有很多人喜歡拍底片,也喜歡NIKON相機和鏡頭,祝你們找到更好的主人。」應該這麼說:「願你們可以遇到,能利用你們拍出一些好照片,記錄一些好時刻的相機使用者。」我聽鋼筆的愛好者說過:「人是一時的,物才是永恆的。」因此我在使用相機時,一直是很愛護很謙虛地跟你們相處。(現在我有萊卡,一個相機史的經典。)但我仍只是一個擁有過的過客,而身為相機的你們,或著你們拍下的照片才能算是一種永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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